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关于公布朱婷婷等通过2019年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A证资格认证的通知浙心指办〔2019〕3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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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A级资格证书认证方案(试行)》(浙心指〔2006〕2号)的有关要求及个人申报,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在组织申报教师参加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A证教师资格培训的基础上,按程序和规定,经组织理论考试与专家面试,确定朱婷婷等61名教师通过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A证资格认证。现将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希望此次通过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A证资格认证的老师,要充分利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切实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有效地服务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附件:2019年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A级资格证书认证通过名单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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